她竟然还在这种时候跳了出来,不怀好意地质问这一届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,既然那些小说都是她写的,这一届的诺贝尔文学奖是不是可以直接颁给她。 诺贝尔奖喜欢纯文学,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。而陆秀在英语世界却是以写通俗文学闻名的。科幻,在传统文学圈眼里,就是一朵畸形生长的奇葩。曾经有一位她的脑残粉拿着她的科幻小说向委员会提名了她,得到的回答却是:“庸俗,浮躁,难登大雅之堂。” 陆秀一向都是记仇的,虽然她对所谓的诺贝尔文学奖没什么兴趣,却也并不代表她愿意承受自以为高贵的纯文学圈的鄙视。这次的事情简直就是绝佳的打脸机会。 听到她的话,诺奖委员会所有委员的脸霎时就全绿了。遭遇如此当众打脸,对方当然不可能再把这个奖颁给她,最终,这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最终结果是...
林风穿越到了一个诡异的世界,成了凌虚观的一名小道士。但这世界原本的规则早已破碎,破碎的仙道流落到各种生物手中,滋生出无数邪仙异教。林风在机缘巧合下,被疯子师父血肉附体,还换上了一颗恶鬼的心脏,变成一个半人半鬼的怪物。红月,血雨,尸林倒挂,白蜡油翻滚中人祭,万人朝拜的黄金树,连绵不断的尸垛,不死癫狂的难民,佛世净土中...
耿星霜做了十四年的耿五姑娘,没想到有朝一日,这排行还得往后挪一挪,更没想到的是,多出的这一位堂姐,也仅仅是一个开始,接下来,世事的发展便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,让人难以预料措手不及。在一众堂姐妹们都各自担心自己的终身大事时,耿星霜却是忙着与竹...
关于万里追狼白龙,它不是龙,也不是马,它是一条白色的狗,是60年代华北地区某村的一条狗王。在那个狼灾泛滥的时代,白龙在主人福哥的照料下,历经坎坷,从一条小狗崽成长为一条勇猛的狗王,并和村里的狗一起担负起守卫村庄的责任。由此与村庄周围的狼群结仇,几番恶战,斗智斗勇。。。...
关于大明读书人,怎么会逆儒?王守敬长大后才懂得,条件差家教好的孩子,人生不会有出路。他穿越至大明,决定重新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。朝廷重农抑商?王守敬赚取金山银山,助永乐大帝登基。朝廷禁海,民间片板不得下海?王守敬鼓动沿海走私,朱棣成了最大的走私头目。官僚豪绅兼并土地,皇室子弟繁衍众多?王守敬打造海外大农场,掠夺全世界。读书。是为了不被束缚,踏破陈规。朱棣朕的国库充盈,志恒怎么就不贪了呢?朱高炽小贪为己,大贪为国...
关于健身教练!都市职场姐弟恋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漂亮的女人,她们会用性感的伪装将你拉入无尽深渊...
关于你这么渣,我选忠犬弟弟不香吗?(病娇偏执,斯文败类(反)心机腹黑年下忠心狼狗(男主)白切黑女主)顾思叶嫁给了海市最完美的男人,所有人都羡慕嫉妒她。可只有她知道,萧天择对她毫无感情,只将她当成生育机器。最终,她不甘屈辱,逃离了他的魔掌。可是当她真的离开后,萧天择却又疯魔一般,全世界寻她。不成想,她早已另有良配。他癫狂的将她抵在墙上,赤红着眼你只能是我的,即便是死。萧总,请别这样,我早就不爱你了。顾思叶冷漠的推开他,...